以下客座部落格文章屬於 Spaces 成員,4 月 14 日正向行動研討會
主辦人:「BR-ND」的亞歷山大·寇恩(Alexander Koene)。人在某個階段總是有股欲望,想瞭解人生目的。我為何而生?我該扮演何種角色?我為何非得受苦?我該怎麼做才能讓人生更快樂?或許我們都曾想過這些問題,但這些問題似乎沒有簡單的答案。在短暫的人生找尋目標和快樂,是人的基本需求。難道我們不值得過有意義的人生嗎?難道我們不值得在工作中獲得快樂嗎?
年輕時,我相信掙得物質的富裕、奢華的生活和成功的事業能帶來人生意義。這為我帶來奮鬥的動力,讓我取得工商管理學位,並力爭上游爬向更高的位階。我的成果是更多存款,擁有大屋、大車、大家族、以及變豐腴的妻子。現在看來,這些物質的富裕顯然並未帶來幸福人生,只帶來空洞和虛無。更糟的是,我在過程對我生命中的摯愛失去感情。
然而,真正的快樂因人而異,無法只以一種定義概論。有人相信「快樂」純然是享樂主義的愉悅享受。有人視快樂為精神意藴、關係和愛。我認為,追求快樂仍是所有行為的動力。
我的人生故事相當老掉牙。邁入中年階段後,我開始對心理學、社會學、哲學產生興趣。我注意到一些疑問,例如:我們為什麼做出瘋狂的事情,以及愛與吸引力的真實意義。然後我著了魔似地研究現行關於人類動力、動機及情感領域的科學實證。這些知識有助我的理解,也改變了我個人的志向和目標。我不再追求更上一層樓。
我開始和興趣相同的人一起領會心靈契合的真正價值。邁入二十一世紀後,我拋棄升官之路,籌劃接下來十年的品牌形象顧問服務公司,我愈來愈抗拒與不是好友的同事合作,同時也意識到美好的環境更適合發想創意。人只能在身心靈處於最佳狀態時展現鋒芒。而金錢是錯誤的動機,會引人做出錯誤決定,一如我們在過去數年所見。
我個人通往卓越、有意義的人生旅程,造就了我「快樂」的基本習性。在 BR-ND,我們日日遵守這些規則過活。我認為,這些都是非常普遍的習性。所有落實這些習性的人、團隊、組織都能從中獲益。我服務新客戶時,往往會訝異他們不執行這些基準。缺乏快樂習性的團隊怎麼可能會成功?缺少快樂能量的品牌怎麼可能有魅力?
在此,我整理出以下的「快樂」守則:
找到你個人和團隊的目標,共同努力,並明白這是必經之路。不要遷就你不相信、也不曾涉及的企業使命及價值觀:這裡是指個人感受,你為什麼存在?你的存在為什麼重要?你奮鬥的目標和你抱持的信念是什麼?你想如何與團隊攜手影響周遭世界?
選擇身邊真正的朋友、或能成為你真正朋友的人為團隊;沒有情感聯繫、興趣和體諒,團隊永遠不會茁壯。注重人才,而不是任務或能力:這裡是指情感聯繫、感同身受與個人成長。
打造文化,提供充裕的空間用以想像、研究、創作、破壞及重建,但不必明文規定;釋放內心的孩童,放手去玩吧!
一起用餐,而且務必品嚐食物。最好是熱食,並在營養方面尋求多樣化,不要選擇加工食品,請與團隊一起花工夫準備和享用餐點。
一起健身:養成定期運動的習慣。天天運動讓人立即獲得快樂,如果你與團隊一起進行,甚至能加深整個團隊聯繫。下定決心、投入、行動;運動很好玩,而且能立即激發快樂。
確保工作場所愉悅:用亮麗顏色粉刷牆壁、更換新鮮花朵,或許再來點香氛和音樂?這裡談的是美感。
我向你保證,有這些「快樂」守則,追求經營效率將事半功倍。想見證實例嗎?敬請參加 BR-ND 於 4 月 14 日舉辦的正向行動研討會。